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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0-2)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0-2)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校本部)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桃園校區)

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101212()

  • 資格條件:
  1. 專任教師:具博士學位,並對教學、行政、輔導及研究有高度熱忱者。
  2. 畢業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產品行銷、專利或智慧財產權相關系所為優先考慮,但若有相關領域之教學或實務經驗者不在此限。
  3. 曾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執行產學合作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參與競賽獲獎、執行國際合作計畫經驗、撰寫教育部大型計畫經驗、專利申請撰寫及具全英語授課能力與經驗者為優先考量。
  4. 依教育部1041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故應聘者需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佐證資料(補習班或國內外各級學校從事教學工作之經驗不得採認為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本校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教學、研究及行政服務工作。
  • 工作地址:本校桃園校區(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或依任務指派之處所。
  • 檢附資料:(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請先至(https://forms.gle/dbcb1LsuhJhz3RqW8)線上填寫基本資料(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進行填報資料若無法填報請直接e-mail:yayuan95@ntub.edu.tw)

2.另請至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行政單位/人事室/教師聘任(遴聘)升等表件/專任教師聘任https://po.ntub.edu.tw/p/405-1013-36814,c1138.php?Lang=zh-tw /下載
"2-2新聘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提送各級教評會審查應繳文件清單-2.4(11004新修正)"
"2-3
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提聘表1.1"
"2-4
新聘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1.1"
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檢附資料一併繳交。

3.個人基本資料及自傳乙篇 (請以A4格式繕打及列印)

4.教師證書影本(如無免附)。

5.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6.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含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外文憑需依教育部規定。

7.檢附業界實務經歷證件影本或勞保及服務或在職證明(如為國外經歷請附中譯本)

8.請檢附作品集,包含最近五年內個人作品及指導學生專題之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影片型式作品請檢附光碟或可連結網址。

9.請檢附著作目錄,包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實際研究成果、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

10.另外如學術成就優良事蹟、證照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 其它事項:
  1. 本職缺預計民國1110201日起聘
  2. 應徵者須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教師法等相關規定不得為教育人員之情事;如獲錄取,
    並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規定,查詢聘任人員有無前述規定相關情事。
  3. 申請人請於民國1101212()前完成線上基本資料填寫並將書面資料於110/12/12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系,逾期恕不受理:

324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專任教師>及聯絡電話。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 聯絡人:張雅媛助理  電話:(03)450-6333#8131    yayuan95@ntub.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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