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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教師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教師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校本部)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桃園校區)
機關徵才資料:
職稱: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名額:1名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29日(日)止
一、資格條件:
1.專案教師:具博士學位。
2.畢業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資訊科技相關領域系所,但若有相關領域之教學或實務經驗者不在此限。
3.徵聘專長為曾執行國際合作計畫、具撰寫教育部大型計畫經驗、曾執行產學合作計畫、具產業界工作經歷、具全英語授課能力。
(1).資訊科技1名:系統整合、程式設計、資訊系統開發與專案管理、新產品發展與導入、演算法與資料結構。
4.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故應聘者需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佐證資料(補習班或國內外各級學校從事教學工作之經驗不得採認為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如有業界實務3年以上之經驗為佳。
5.對教學、行政、輔導及研究有高度熱忱。能全英語授課者為優先。
6.能指導學生專題製作或能主持產學合作案。
7.五年內曾於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表文章。
二、工作項目:本校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教學、研究及行政服務工作。
三、工作地址:本校桃園校區(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
四、檢附資料:(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請先至 https://forms.gle/JqMhVh3RQEP8CY5W6 線上填寫基本資料(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進行填報資料若無法填報請直接e-mil:ntubpie@ntub.edu.tw)。
2、另請至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行政單位/人事室/教師聘任(遴聘)升等表件/專任教師聘任
https://po.ntub.edu.tw/p/405-1013-36814,c1138.php?Lang=zh-tw /下載
2-2新聘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提送各級教評會審查應繳文件清單-2.2版
2-4新聘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1.1版
2-3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提聘表1.1版
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檢附資料一併繳交。
3、個人基本資料及自傳乙篇(請以A4格式繕打及列印)。
4、教師證書影本(如無免附)。
5、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6、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含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為國外學歷,須附①國外學校歷年成績單影本②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③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及研究所與大學成績單及推薦函兩封。
7、檢附業界實務經歷證件影本或勞保及服務或在職證明(如為國外經歷請附中譯本)。
8、請檢附作品集,包含最近五年內個人作品及指導學生專題之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影片型式作品請檢附光碟或可連結網址。
9、請檢附著作目錄,包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實際研究成果、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
10、另外如學術成就優良事蹟、證照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五、其它事項:
1、 專案教師起聘日期:民國110年02月01日,新聘約聘教學人員依規定第一年為試聘期。
2、 約聘教學人員:依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規定,約聘教學人員如未達成關鍵績效指,或因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得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予以解聘之。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請自行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參閱。
3、 請於民國109年11月29日(日)前完成線上基本資料填寫並將紙本文件郵寄(書面資料必須於109/11/29前當天送達本系,逾期恕不受理):324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評審委員會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及聯絡電話。
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六、聯絡人:張雅媛助理 電話:(03)450-6333#8131 ntubpie@ntub.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