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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至3月21日止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5學年度第2學期「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一、校內申請期限:自106年3月1日起至3月21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詳情請逕至高雄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各式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輔助→105(2)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下載使用。或參閱附加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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