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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程式設計人才培訓班(第2梯次)
培訓單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課程目標
- 能夠以使用者經驗改善軟體介面設計
- 能夠撰寫Python互動程式
- 能夠建置前端互動網頁
- 能夠完成應用系統的資料庫結構設計
- 能夠撰寫網頁的後端程式與架設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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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課程大綱 |
時數 |
授課教師 |
一般學科 |
使用者體驗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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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陳韻如 |
一般學科 |
程式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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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洪綾珠 |
專業學科 |
資料處理與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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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楊進雄 |
專業學科 |
運算思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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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彭勝龍 |
術科 |
Python程式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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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楊進雄 |
術科 |
網頁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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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許正憲 |
術科 |
資料庫設計 |
1. 認識資料庫原理 2. 資料庫的分析、設計與實作流程 3. 資料正規化與SQL命令實作 4. 資料庫結構設計實作 |
35 |
許正憲 |
術科 |
後端網站架站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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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許正憲 |
術科 |
數位展演設計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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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陳英傑 洪綾珠 |
其他 |
證照輔導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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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洪綾珠 |
其他 |
就業媒合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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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洪綾珠 |
註:主辦單位保留調整課程內容與講師之權利。
【現職】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博士班/博士學位
- 國立東華大學圖資處處長
- 國立東華大學圖資中心主任
- 國立東華大學教務處課務組組長
- 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授
- 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副教授
- 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助理教授
- 演算法設計
- 圖形理論
- 生物資訊學
- AI理論
- 組合學
- 網路設計
➠ 楊進雄
【現職】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資訊管理系專任教授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管理系副教授
- 程式設計
- 資料結構
- 電腦網路
- Linux系統
- Unix系統
【現職】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專任助理教授
- 中國科技大學互動娛樂設計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 兼任助理教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品創意經營系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國立交通大學應用藝術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互動設計系兼任講師
- 新媒體
- 視覺設計
- 互動設計
- 科技藝術跨域應用
【現職】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專任助理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工學院資訊工程學系博士班/博士學位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博士後研究人員
- 隆宸星股份有限公司語音演算法設計部資深經理
- 國立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 程式設計
- 演算法設計與分析
- 數位展演設計
- 機器人互動程式設計
【現職】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資訊學院資訊管理系助理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學位
-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總務長
- 德明技術學院資管科主任
- 德明商專教務處註冊組組長
- 凌群電腦集團(中瑞電腦)專員
- 演算法分析
- 資料庫設計與應用
- 程式設計
- 前後端網頁系統開發
【現職】
碁石國際智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中心智財權顧問
- 富士康科技集團(FOXCONN) 智權營運總處經管主管
- 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專利地圖分析專案計畫主持人
- 台達電、漢翔航空工業、家登精密工業、緯創軟體、尼克森微電子、花仙子企業等上市櫃公司「 智慧財產權」教育訓練 講師
- 專利技術分析
- 專利技術包裝/行銷
- 專利技術價值評估分析
-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課程名稱:互動程式設計人才培訓班(第2梯次)
- 訓練領域:數位資訊
- 訓練職類:電腦程式設計
- 課程時數:308小時
- 報名時間:111年8月1日至111年9月15日止
- 課程時間:111年9月20日至111年11月17日止
- 上課地點: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承曦樓(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 號)
- 訓練費用:61,500元,符合計畫補助資格者則免支付訓練費用
- 招生名額:30名為原則,依據錄訓條件通知參訓,完成報名及自費者繳費完成之順序額滿為止(本班預計15人即開課),由於名額有限,適用產業新尖兵計畫者。
- 招生對象: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失業青年。(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注意※不符合計畫補助資格者:
- 日間部在學學生(含休學生)。
- 訓練期間不得具勞工保險(不含訓字保)、就業保險身分,或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含合夥人)。
- 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訓練課程,結訓後180日內者。
【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111年8月1日至111年9月15日止
- 報名步驟:
(1) 進入台灣就業通-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網站: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2) 登錄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完成「我喜歡做的事」測驗。
(3) 點選報名本課程,並於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請務必完成線上簽名程序。
(4) 將已完成線上簽名之「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及「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掛號郵寄或E-mail至課程聯絡人信箱或親送至本校。
郵寄地址:324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 創科系 收
(請於信封寄件人處註記:報名產業新尖兵)
課程聯絡人E-mail:yayuan95@ntub.edu.tw
如欲親送:請至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創科系)弘毅樓5樓A515系辦公室
【學習獎勵金】
符合發給資格者,每月核撥8000元。(詳情請參閱勞動部勞發署「失業青年職前訓練獎勵要點」)
【課程洽詢】電話03-450-6333 # 8131 洪老師或張助教
【學員甄選方式】
- 甄試方式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錄訓,相同學歷者則以完備報名流程者順序依序錄取。
- 資格審查:報名者應於台灣就業通網站進行報名後,備齊「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E-mail 至課程聯絡人信箱,訓練單位將於收到檢附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結果;如經通知需補件者,其欲補件資料並未於補件期限內(3個工作日)完備補附予訓練單位,則視同放棄參訓資格。
- 報名學員如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處於青年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訓練課程結訓後180日內者,不予錄取。
- 正取人員應依規定之報到日期及地點,備妥應備文件正本辦理報到事宜;報到結束尚有缺額時,訓練單位得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逾時或未依規定辦理報到或遞補者,視同放棄參訓資格。
【就業輔導方式】
1. 辦理就業媒合會
邀請相關企業於「就業媒合課程」最後一堂進行就業媒合活動。
2. 提供學員團體求職輔導
課程規劃包含履歷求職與求職技巧等課程,以團體授課模式進行授課,不額外一對一進行履歷健檢、一對一面試等。
【請假及課程評量】
- 參訓上課規則:
- 簽到表請務必由本人正楷簽名(若因字跡潦草以致於無法判讀的情形,將會要求重新簽名),並請勿由他人代為簽到。
- 每日到課請務必簽到,下課離開亦請記得簽退。
- 為尊重學員及教師權益,開始上課後15分鐘內出席者可視為彈性區間,逾15分鐘者則須以曠課或請假處理。另未經准許擅自提前離席者,視同缺席曠課。得由任課教師及承辦單位認定。
舉例:課程時間表列08:00為上午課程的上課時間,08:15 以後出席者即需辦理請假程序,未滿30 分以0.5小時計算,超過30分以1小時計算。
(08:16到班,計缺席0.5小時;08:29到班,計缺席0.5小時)
(08:31到班,計缺席1小時;09:54到班,計缺席2小時)
- 請假規則:
- 請假請在line群組記事本中留言請假,若有特殊隱情請發信或傳訊息告知。
- 事假請事先請假並附上請假證明,事後請假不受理,以曠課處理。
- 病假就診請提出看診收據或藥單,經辦訓單位同意後始得以病假處理。
- 生理假、疫苗假、自主管理假等皆算病假範圍,須提出證明或告知辦訓單位,經確認後以病假處理。
- 退訓規則:
- 依據勞動部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法規第6點規定,訓練期間具勞工保險(不含訓字保)、就業保險身分或為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含合夥人),若有發現上述狀況,立即退訓。
- 訓練期間,若連續三天曠課達3次,採退訓處理。
- 離訓規則:
- 訓練期間,若找到合適工作或個人因素需要辦理離訓手續,請於離訓前7日,向訓練單位提出,以利處理離訓作業。
- 其他注意事項:
- 本課程訓練總時數為308小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要點」規範,故本課程缺席(含請假)時數上限為30小時,若缺席(含請假)時數超過30小時者,則無法領取學習獎勵金。
- 若學員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則無法同時領取學習獎勵金。
- 學員到課時數若未滿277小時(含請假時數),本單位將不核發結訓證書及無法參與本課程之就業媒合會。
【培訓注意事項】
- 為尊重講師的智慧財產權,簡報電子檔需經授課講師同意後方可備份。
- 課程開訓前,學員將收到簡訊及E-mail上課通知,敬請留意信件。
- 如需取消報名,請於開課前3日,E-MAIL告知並電話確認,以利候補者。
【補助須知事項】
- 年滿15歲至29歲(以開訓日實歲計算)之本國籍失(待)業青年,最遲應於開訓前1日退勞保,否則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參加本計畫之青年,以失業者為限;其訓練期間不得具勞工保險(不含訓字保)、就業保險身份,或為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
- 青年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訓練課程,於結訓後 180日內者,不得參加本訓練課程。
- 參加勞動部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者,最高補助每人10萬元,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訓練費用由勞動部先行墊付,訓練費用新台幣10萬元以內者,青年無需事先繳費。
- 依本訓練單位規定的錄訓方式參訓。
- 與本訓練單位簽訂訓練契約。
- 遵循本訓練單位管理及請假規定。
- 受訓時請備妥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不預告訪視。
- 已領取訓練費用補助者,結訓後180日內不得參加下列訓練課程: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行辦理、委託辦理及補助之職前訓練。
- 青年就業旗艦訓練計畫。
- 經查核資格不符者,若仍欲參加課程,需自行繳交訓練費用。